
摘自《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一、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
二、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
家庭財產分割,包括下列情形: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產權。
三、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
四、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讓、轉讓或收回自然資源使用權(不含土地使用權)。
摘自財稅[2016]36號附件3
三、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關有形動產、不動產補償費的行為,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一條第(三十七)項規定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情形。?
四、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事項,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摘自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0號文
現將營改增試點期間建筑服務等政策補充通知如下:
四、納稅人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方式將承包地流轉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征增值稅。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摘自財稅〔2017〕58號文
四、自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納稅人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方式將承包地流轉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征增值稅。本通知下發前已征的增值稅,可抵減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或辦理退稅。
摘自財稅〔2017〕90號文
為支持舉辦2019年武漢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以下簡稱武漢軍運會),現就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武漢軍運會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執委會)實行以下稅收政策
(二)對執委會市場開發計劃取得的國內外贊助收入、轉讓無形資產(如標志)特許權收入和銷售門票收入,免征應繳納的增值稅。
本通知自2018年11月5日起執行。
摘自財稅〔2018〕119號文
編輯:陳 航 陳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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